【國小部】114學年度國小部各年級缺額公告 2026.6.22
說明:
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教國字第1151117854號國民小學班級學生人數調降方案文辦理。
二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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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 新北市立達觀國民中小學 國小部 缺額公告 2026.6.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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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級 |
缺額 |
可辦理轉入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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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新生 |
非額滿年段 |
上班時間皆可辦理報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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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一年級 升115二年級 |
非額滿年段 |
上班時間皆可辦理轉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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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二年級 升115三年級 |
非額滿年段 |
上班時間皆可辦理轉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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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三年級 升115四年級 |
0 |
於暑假依照實際轉出缺額開放登記並於開學前一週才可辦理轉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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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四年級 升115五年級 |
非額滿年段 |
上班時間皆可辦理轉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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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五年級 升115六年級 |
0 |
於暑假依照實際轉出缺額開放登記並於開學前一週才可辦理轉入 |
三、額滿時,其學生轉學依下列原則辦理(依新北教國字第1150276039號公文辦理):
(一)學生辦理轉學之作業流程如下:
(1)家長或監護人以辦妥遷徙之戶籍證明文件,向就讀學校申請轉出,並於三日內持轉學證明書向轉入學校申請辦理轉入。
(2)受理申請轉入學校,依申請轉入學生之戶籍資料,確認學區無誤准予辦理轉入,並以回報單通知原就讀學校。
(二)114學年度額滿年級(三五年級)學期中不受理學生轉入,如有學生申請轉入,協助改分發至鄰近未額滿學校就讀,並填發額滿學校轉介單交予家長,持往改分發學校報到,改分發學校除經新北市教育局核定額滿之外,不得拒收學生。
(三)轉學或異動缺額於寒暑假期間再受理學生轉入申請。於每學期開學前一星期內辦理轉入作業;
(四)設籍於額滿學校學區內,且非寄居身分,並與其父母、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監護人居住於同戶籍之學生,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,依其設籍先後順序分發入學:
1、設籍地房屋所有權狀。
2、經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。
3、公家宿舍配住證明。
4、其它經學校查證確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