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全校】藝師藝有─115學年度鼓勵學校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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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全校】藝師藝有─115學年度鼓勵學校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

主旨:函轉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南大學辦理「藝師藝有─115學年
度鼓勵學校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」實施計畫及
申請表件各1份,請查照。
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27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50032345號函
辦理。


二、為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師生與在地文化工作
者或傳統藝(匠)師經驗交流機會,並協助傳統藝師與學
校間資源互助及文化傳承,教育部特辦理本計畫。


三、請欲申請學校配合辦理事項如下:
(一)於115年4月23日(星期四)前將申請表件電子檔1份(含
提案申請書、活動規劃表及預算表等WORD電子檔)寄至
本局承辦人及國立臺南大學專案計畫電子信箱
(moeartproject@gmail.com),俾利後續相關作業。


(二)於115年4月30日(星期四)前將用印後的紙本一式9份

(含提案申請書、活動規劃表、預算表及相關附件),
以掛號寄至國立臺南大學視覺藝術與設計學系(地址:
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),信封上請註明
「參加教育部115學年度藝師藝有計畫」字樣,以郵戳為
憑,逾期、缺件(未及時補件)或未繳交者視為棄權,
不得異議。


四、倘有未盡事宜或案件申請相關問題,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
專案計畫承辦人鄭小姐,電話:(06)2133111分機658;
電子信箱:moeartproject@gmail.co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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