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全校】114學年度原委會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
一、申請條件:(以下條件均須符合)
(一) 就讀公私立國民中小學,其戶籍資料註記為「原住民身分」。
(二) 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50萬元以下者。(依本案要點規定,本助學金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。)
二、助學金金額:
本案助學金分為上、下學期核發,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1,500元整(即每學年3,000元整)、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期2,000元整(即每學年4,000元整)。
三、注意事項:
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(含一、七年級新生)應請領「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」,惟不符學產基金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,得申請本助學金補助,但不得雙重請領。
四、申請應繳文件:申請表(含申請人主要照顧父母親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)
★欲申請者請於9/17(三)16:00前備妥申請資料,國中交至教務處註冊組、國小交至教導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