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學校實驗室與實習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要點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1日以臺教資(六)字第1090070709B號令廢止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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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學校實驗室與實習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要點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1日以臺教資(六)字第1090070709B號令廢止發布

 
主旨:「學校實驗室與實習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要點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1日以臺教資(六)字第1090070709B號令廢止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1日臺教資(六)字第1090070709C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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