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全校】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設置辦法發布施行
行政院於115年3月2日發布「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設置辦法」,並已正式施行。這項辦法是依據「資通安全管理法」第5條第4項訂定。
辦法主要內容如下:
- 在行政院設立「國家資通安全會報」,負責協調與推動國家資通安全政策、應變機制和跨機關事務,並督導、評核各單位的資安工作。
- 會報原則上每半年開會一次,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。
- 會報委員為無給職,所需經費由幕僚機關編列預算支應。
本公告僅供各位家長、師生知悉,無需另行辦理。
- 行政院於115年3月2日訂定發布「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設置辦法」
- 辦法自發布日施行
- 會報負責協調推動國家資通安全政策與應變機制
- 會報原則每半年開會一次,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
- 本案僅供查照,無需辦理事項
資料來源:行政院 院臺安字第1151001968B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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