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中部】115學年度「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(國民中學綜合活動領域-童軍專長)」招生簡章(修正報名日期為115年6月12日至115年6月21日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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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國中部】115學年度「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(國民中學綜合活動領域-童軍專長)」招生簡章(修正報名日期為115年6月12日至115年6月21日止)

PS.

修正報名日期為115年6月12日至115年6月21日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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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有關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5學年度「偏遠
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(國民中學綜合活動領域-童
軍專長)」招生簡章,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,請
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5月26日師大進字第
1151014591號函辦理。
二、報名日期:115年5月22日至115年6月5日止。
三、招生對象(報名資格):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
院畢業,取得學士學位且具下列資格之一,並符合下列條
件之一:
(一)第1類:符合「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」第8條第2項
資格,符合第7條第1項由主管機關(縣市政府)採公開甄
選方式,進用未具教師資格之現職代理教師,且最近3年
內於偏遠地區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,(得採計相同教育

階段特殊教育班服務年資),並表現優良者。(經教育
部調查結果,本學年度僅有澎湖縣政府辦理公開甄
選)。
(二)第2類:符合「師資培育法」第8條之1第1項者(自費
生)(由學校自辦甄選者):於偏遠地區中等學校童軍
科目(含特教班)實際服務累計滿8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
具教師資格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,原住民身分者
需符合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,惟累計之服務年資
不限偏遠地區。
(三)第3類:於偏遠地區中等學校曾任童軍科目(含特教班)
代理教師4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者。
四、報名方式:詳如附件招生簡章。
五、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校進修推廣學院白峰齊先生,聯絡
電話:(02)77495852,電子郵件:alen.pai@ntnu.edu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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