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全校】115學年度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-校內收件至9/21止
欲申請者請於115年9月21日(星期一)16:00前備齊資料,國中送至教務處註冊組,國小送至教導處教務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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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有關補助對象與申請說明如下:
(一)獎助對象:
1、設籍本市且就讀公立高中職、本市私立高中職(含:五專學制1-3年部分,比照高中職學生提供補助),及新北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。其中本市社會局公告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,如下:
a.全家人口平均所得每人每月低於新臺幣(以下同)2萬4,600元。
b.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動產平均金額,每人每年未超過13萬5,000元。
c.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不動產平均金額,每人每年未超過650萬元。
2、設籍本市且就讀新北市教育局核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(含個人、團體、機構)學生。
(二)請學生繳交資料至就讀學校進行初審。本市教育局將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、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進行家訪查核,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受獎助資格。
二、另本市府體育局訂有「新北市運動新星培力計畫」,補助學生在學所需「訓練費」,補助對象為獲得「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」獎助之體育特殊展能學生,俟溫馨助學圓夢基金錄取學生名單確定後,由學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。有關新北市運動新星培力計畫部分,請洽詢本市府體育局學校體育科陳乃瑛小姐,電話:(02)29620462,分機162;電子信箱:AC7341@ntpc.gov.tw。
